【遺囑訴訟】三房母女質疑林百欣立遺囑時能力 庭上披露遺產總值逾29億
發布時間: 2024/04/15 17:57
最後更新: 2024/04/15 22:02
麗新集團主席林百欣於2005年2月去世,三太顧瑞英及其女兒林明珠不獲列為遺產受益人,早前入稟挑戰遺囑有效性,質疑林百欣訂立遺囑時患認知障礙,質疑立遺囑能力,挑戰遺囑有效性,遺囑認證訴訟今(15日)於高等法院進行聆訊。遺產執行人一方指醫生評估林百欣立遺囑前精神能力正常,並且如常處理日常生意。另外,庭上披露遺產總值約29.2億,其中林建岳獲分逾19.2億。
原告為遺產執行人張定球、周佩華及馮蘊瑤,張早前已去世,現由周及馮成為遺產執行人;答辯人為三房母女顧瑞英及林明珠。
原告一方陳詞指,林百欣遺產總值約29.22億,庭上披露,林建岳獲分配19.2億、林建名獲分7.04憶,林建康及余寶珠共獲分2.96億元。答辯一方則認為遺產總值為600億,並質疑林百欣於2004年12月訂立遺囑時患腦退化,質疑其立遺屬能力。
原告根據醫生報告及評估指,林百欣於2004年5月的精神能力正常。原告一方引述時為公司高層書面供詞指,林百欣於2004年6月至立遺囑前,仍能處理生意項目及簽署文件等,能處理日常事務。
原告引述據張定球早前書面供詞指出,他與林百欣見面時,林百欣能認出他,並知道須簽署「平安書」。公司前高層李寶安書面供詞指,他與另一前高層何榮添,於2004年8月向林百欣報告時,林百欣曾提及希望兒子林建名及林建岳分別負責成衣及娛樂事業。李寶安指於2024年11月,即林百欣訂立遺囑前1個月,他到林百欣寓所傾談遺囑細節,林當時明白內容,文件中列明資產價值。
根據林建岳書面供詞,2004年10月他到父親寓所,並帶同父親喜愛的乾炒牛河,指父親一邊吃一邊商議遺囑內容,林建岳指當時父親能處理日常工作。
原告指答辯人不獲分配遺產,據李寶安供詞指,林百欣曾指答辯人欠他龐大款項。原告指答辯人顧瑞英投資上海「芝大廈」項目時,林百欣曾借出5億元,另曾替其公司作擔保向銀行借貸5億元,原告不同意有關款項屬餽贈之說法。
聆訊明(16日)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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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
撰文 : 林育慧